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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亡故/離異的話,喜帖點寫?

中式喜帖一般是以新人父母的名義發出的,但如果新人結婚時父母已亡故,或者離婚的話,喜帖要怎麼寫呢?

如果新人父母雙亡,可以以最新的長輩名義發帖,例如長兄、叔伯等,記得喜帖內容的稱呼得相應改寫,例如小兒改為小弟/侄兒、小女改為小妹/侄女。

如果新人的父母離異,其中一方既沒有聯繫/關係不好的話,可以單以父親或母親的名義發帖。但如果關係不錯,甚或會出席婚禮的話,也可以父母皆處名,母親不冠父姓即可。